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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议惩治 “汉奸言论”

作者:鲁宁 分类:金融证券 上传者:ZCOM网友

“两会”上,多数代表委员所提交的议案、提案(包括建议),都针对并呼请改善民生。这个现象有积极意义,《中国经济时报》发表社评认为,中国历史上又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已晨曦初现。我还没有如此乐观,但是否真的“晨曦初现”可以继续观察。

  政协委员喻权域3月4日接受香港《文汇报》采访时声称:他将在“两会”上递交提案,要求全国人大制定《汉奸言论惩治法》,对发表汉奸言论的人最高处以20年监禁。

  以政协委员之声提出“惩治汉奸”,喻先生可能想再次先声夺人。高举爱国主义、民族主义旗帜,在今天这个容易走极端的特殊年代,常常是可以赢来眼球的。

  喻先生很自信个人的价值判断,可喻先生的想法并未收到一鸣惊人之效,相反,海内外舆论一片哗然。

  官方的《新华社》、《人民日报》均对“喻案”不予理睬。很好,官媒在大是大非(涉及公民言论自由宪法权利)面前表现理智。也许喻先生事先有所预料,所以他选择港媒“参政议政”去了。

  “喻案”是否真的提交到大会提案组了,人们未闻报道。不过,他即便递交了该提案,最高立法机关也只会给予礼节性感谢——呵呵,这可是喻先生参政议政的神圣权力。

  当然,为此立法断不可能!而且,提案审查就不可能通过。否则,中国会被国际社会笑掉牙!

  对“喻案”之荒唐,网民的态度可想而知姑不作论,《中国青年报》、《东方早报》、《南方都市报》等大批同样作为有影响的党的喉舌,则纷纷发表立场鲜明的评论:“喻权域的提案是他长久以来形成的高高在上观念使然。一旦《惩治汉奸言论法》在立法层面被通过并获实施,它就会成为打压学术自由尤其是历史学学术研究自由的‘法律爪牙’。”“‘汉奸’、‘汉奸言论’的定义在今天已被严重泛化了。有些人逻辑是:凡在某一方面不与自己的观点相合的人,便指其为‘汉奸’;凡属此类言论,便指为‘汉奸言论’。如此来制定《惩治汉奸言论法》,会形成一场空前的言论灾难。”

  我在网上查阅了喻先生的“档案”:私产保护入宪前,喻持反对意见;讨论物权法草案,喻和北大巩献田教授是“难兄难弟”;这一回要惩治“汉奸”,喻又迫不及待。喻先生真是个好生了得的人物!

  其实,喻先生即便不当政协委员也是个“大人物”,他今年72岁,1952年就做新闻记者,当过某大报编委兼总编室主任,官至正厅或副部级。就是后来不做官了,依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,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。拿他自己的话来说,做了几十年记者,到过欧美很多国家……总之,喻先生是个见过大世面的“宣传理论思想战线上”的“名角儿”。

  然而,迄今仍然享受体制内优厚待遇的喻先生,这些年的言行总与党中央的决策不太合拍!各位看官都明白,私产保护入宪是党的意志,制定物权法公私财产一起保护也是党的意志,广开言路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又是党的意志,这一切,为啥在喻先生眼里总是那么不顺眼?!

  戴帽子、打棍子,乃至制造“文字狱”的时代已经一去难复返了。在宪法的框架内,包括中国近代史在内的话题,在学术上都是可以讨论的。这些常识如今连普通草民都知道,难道名气地位皆俱的喻先生真就不知道,抑或装糊涂,还是别有心思呀?!动辄把正常的学术讨论定性为“汉奸言论”,那叫典型的“文革阴魂未散”!